验。只是追兔子,和兔子赛跑的那阵子,不免气喘吁吁,把他们累得够呛。
数九寒天。白雪皑皑。满世界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。小董轩夹在外公、外婆两人中间。两只冻得通红的小手,被他们满是老茧的大手紧紧攥着,好温暖啊!就这样,祖孙三人披着清冷的月光,踩着冰层,越过河道,向对岸两山口外的丁庄去看大戏。远处黑乎乎的山影下,灯火通明。一阵强似一阵的锣鼓声,敲得人心里发慌,不由得加快脚步。好不容易,在一片拥挤的人群中,找了个地方,落脚站定。可视线又被人挡住了。外公只好让小董轩骑在自己的脖子上。这一来,他可高兴了。那种居高临下,将台上看得清清楚楚的感觉真好。他两只小手激动得直拍着,喊叫着,以至得意忘形,差点从外公脖子上掉下来。这是他有生以来,第一次看到那么多围人在一起的大场面。他开心极了。显然,他当时无从知道台上的人扮的是什么角,咿咿呀呀唱的是什么意思。可台上那形形色色,令人眼花缭乱的上上下下,打打闹闹,哭哭笑笑,都使他觉得特别新鲜、刺激和过瘾。单凭舞台上演员那一套套,变幻无穷的穿着、行头,五彩花脸,刀枪剑戟,就使他眼界大开,如痴如狂。还不说那最让他过目不忘的小丑脸上的八字胡,白鼻梁,花旦头上的珠光宝气,武生披甲上阵的热闹气派和阵势。
那一幕幕乡小的经历,发小的情结,是那样强烈,那样鲜明地永驻在他童年的美好的记忆中。正是这记忆,使他一生的命运,都始终和穷人有着不解之缘。
当然,董轩的贵族出身和血统,也造就了他的另一面。这就是他的见多识广,博闻强记,聪慧过人。
或许,董老爷是出于自己对这个小儿子的偏爱和厚望。6岁上就把他送到一家私塾,交给一位精通国学的老先生。从这位老先生那里,小董轩熟读了《三字经》、《百家姓》,知道了“人之初,性本善”。接着,又将儒家的好多经典一一在他脑海中过了一遍。看着小董轩接受能力、理解能力都比一般孩子强,老先生打心眼里喜欢。自然,他手中那把象征着威严古板的戒尺,就不会落在董轩手上。可就有一回是例外。有一天,老先生让他习帖,这是他第一次手拿毛笔。他不加思索,把左手伸上就握笔。老先生一看就急了,拿起戒尺就往他左手上打,打得他疼得咬牙,可又不敢哭。接下来,又是一顿训斥。从那以后,董轩就形成了一个习惯,除了写字用右手以外,其它事情全都是用左手。家中父母从未让他改变,这就养成了他的一大怪癖。
再说,董老爷钟情于自己的这个小儿子,总喜欢把他带到一些象样的大场合。一来是为了给自己的生活增添些许情趣,二来也为了彰显自己的门庭,父荣子贵。可这又为董轩的成长开辟了另一个广阔的天地,使他如鱼得水。
民国6年(公元1917年,农历丁巳年),暮春。时值张勋率辫子兵从徐州北上,经天津到北京,演出中国现代史上震惊中外的复辟事件的前夕。要说这张勋在清末民初,由清廷悍将到民国初年的一个军阀,驻节徐州也已有年头了。他于一年前,在徐州城中河清路祠堂,他的公馆里,先后俨然以盟主的身份,邀集奉、吉、黑、直、豫、晋、皖等七省代表,各路军阀,两次召开会议。名为商讨国是,实则为即将进行的复辟行动探虚实,做准备。这时的张勋不止是民国初年的一支劲旅,而且在各路军阀中,又有着举足轻重的威力。可谓盛极一时,炙手可热。这是张勋一生中最为辉煌、得意的时期。
一天上午,张勋手下的那位军需官又出现在董府。要办的事仍然是为军队筹集粮款。他和董老爷已经有了前段的那个交情,双方也就各取所需,互相利用,关系就明显拉近了一层。也就直来直去,互通有无,提供方便,没有了官场上的虚伪和客套。谈了要谈的,办了